首页 > 法治 > 正文

农民自费修路被罚,能适用“轻微违法免罚”吗?

时间:2020-04-19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830 次

作者:沈 彬

 

村民在自家承包的荒山上自费修山路,结果却被森林公安局罚了4万元。

 

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攀枝花市啊喇乡村民何元能在1999年就承包了当地一片荒山,还办理了林权证。他家上下山只有一条窄窄的小路,物资全靠人背马驮,出行十分不便。2018年,他借债7万元,刚把路扩宽,就被人举报了。

 

四川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认定,其修路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扩建后道路长847米,扩建道路占用林地面积3.17亩,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责令6个月内恢复原状,并处罚款4万多元。

 

要想富先修路,自己家修路,怎么还修出了巨额的罚款来了呢?何元能认为,在原有便道上加宽时,便道两旁没有林木,连杂草都很少见……修路不仅出于个人目的,也是为了方便村民和打火队员上山。的确,村民在修路之前没有得到林业部门的批准,形式是违法了。但是,这个事件能用一句法不容情来化解抽象的法条和复杂的农村现实之间的矛盾吗?或者说,此案除了由森林公安做出4万元的处罚之外,还有情理法更平衡的解决方法吗?

 

村头荒坡间的阡陌小路,直接关乎具体农民的营生,一道小路的宽与窄,能不能跑卡车,决定着果子能不能卖出去,甚至关系到当地能不能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而这些小路,国家财政几乎不可能专项拨款建设,主要还是村民自主建设,那么就不能轻意打击农民建设的积极性。也正因为是农民自主建设的,手续难免不规范。本案中,村民就认为,农村修路占地比较普遍,只要没砍树就没有问题,结果还是撞到法律的枪口上。

 

但是要看到,当下各种具体的行政管理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行为人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可能违法了。一些违法行为并不是像不能放火、偷盗那样是非明显,有些违法构成依赖于高度的专业管理规定。

 

关于公众的期待和执法尺度之间落差,之前有很多热议的案件,糖炒栗子自吹本市最好吃就算违反《广告法》、火锅店卖拍黄瓜要罚1万元、几个农民工一起搭伙就算违规开办食堂”……固然,在行政管理日益精细的当下,很多看似没有什么社会危害的事,放在法条底下比一比,就是板上钉钉的违法,行政部门按方抓药直接做出行政处罚,也是合法的,但是,这种执法和公众对公正的期待距离颇大,需要引进校正的公正

 

正是认识到一些机械执法带来的效果悖论,这两年,上海、苏州、青岛等地方都推出轻微违法免罚机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比如,不少地方将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用语等轻微违法行为,列入免罚清单,市场监管部门仅需要做出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的应对,这都取得了不错的执法效果。

 

生活不是非黑即白,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有时也是无心之失。善良的执法,需注意抑制规则被滥用。

 

在这起农民修路案中,农民并非恶意侵占村集体土地,修好的路不仅供自己使用,也供村里上下方便及救火使用。村民占用林地的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也难说有多么严重,作为受害人的村集体也没提出异议,相关举报很多可能就是个人恩怨。此时,就有必要引进轻微违法免罚机制,这不是大城市改善营商环境的专利,欠发达地区也一样适用。


 此外,基层执法要避免执法躺在舒适区里,找那些形式要件比较确定、社会危害并不大的案件下功夫。这次农民自费修路被罚,是否也能适用轻微违法免罚呢?

 

来源:光明网

 

责编:三          

相关资讯

  • 以法赋能 护航发展

    城乡信息参考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普法工作,紧密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及依法治区部署,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关键抓手,推动普法与政法主业深度融合,为平安乌达......[详细]

  • 五华区召开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锚定目标全力冲刺“十四五”收官

    城乡信息参考网:2025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在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2楼报告厅隆重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详细]

  • 一抹市监“蓝”,守护昭通避暑游客“清凉一夏”​

    城乡信息参考网:“这里热,那里晒,还是昭通最凉快!”今年盛夏,当滚滚热浪席卷全国,多地纷纷陷入“烧烤模式”之际,昭通,这片位于乌蒙山区的广袤土地,却凭借得天独厚的清凉气候,成为川渝游客避暑的首选之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