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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热点案件讨论都是普法良机

时间:2018-08-30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1241 次

   828日,江苏省昆山市警方通报一起“杀人案”。27日晚间,昆山市震川路路口,一辆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司机刘某某对骑车人于某某拳打脚踢,后又从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于某某,于某某被砍伤。争执中,刘某某长刀落地,于某某捡起长刀,砍向刘某某,刘某某逃蹿,于某某对刘某某连砍数刀。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只是一天时间,人们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已经超过了此前新闻,成为当前最具热度的事件。

 

    每一个热点案件的讨论都是一次普法的良机,这次显然也不例外。首先,是关于于某某砍人行为的定性。大多数网民出于对于某某的同情,认为于某某是正当防卫。对于正当防卫,我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是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是认定正当防卫行为或者防卫过当的关键。于某某在刘某某受伤逃蹿的情况下,依然采取了追打的行为,最终导致刘某某死亡,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是此案普法的重点。无论是警方还是法官都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阐释,澄清人们在行为正当性和防卫正当性之间的模糊认识。

 

    其次,是对刘某某行为的认定。无论于某某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刘某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多项违法。比如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构成交通违法;比如私藏管制刀具,属于治安违法;比如拿刀砍人,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违法等等。刘某某的多重违法行为,可能会成为对于某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

 

    这同样是本案中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遵纪守法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导致自己的权利受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引导公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是媒体的责任,更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责任。信息时代,利用人们对热点案件的关心和关注,以案说法、以案晰法,是最容易深入人心的普法方式。希望司法机关把握好这次良机,把普法工作做到实处。

 

责编: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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