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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18-08-22 | 作者:赵光明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网 | 点击: 1079 次
城乡信息参考网安徽淮北讯: (通讯员 赵光明) 受今年第18号台风“温比亚”影响,安徽省濉溪县近日普降大暴雨,造成各地不同程度的灾害,一定程度影响到消费者食品安全,以及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为此,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在近期做出以下风险提示。

消费者:不购买被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作为普通消费者,要保持卫生清洁,下雨天应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食材方面,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

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者,应及时就医。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受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汛期预防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

严格食品用水。汛期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治交叉污染。

严格食品运输。对运输工具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蝇、防尘等措施,不使用化工专用车、垃圾车及其他不宜运输食品的车辆。

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救援食品要符合灾区特点和需要

灾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集体供餐的食堂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或原料储存加工不当、餐具清洗消毒不当等因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使用污染水源加工制作食品。对洪涝导致霉变的粮食和食品,应依法及时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救援食品要符合灾区特点和需要,应选择适宜的救援食品。主要有:清洁的包装饮用水、可常温保存的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如乳类、肉类、果蔬类罐装食品)、含水量较低或干燥的食品(如饼干等)、清洁的蔬菜水果(包括某些有助于预防肠道传染病的生大蒜)等。


责任编辑:祝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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