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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电动车火灾 受害人王晓杰的手术治疗费谁负担

时间:2018-05-28 | 作者:未知  | 来源:搜狐资讯 | 点击: 1093 次



烧毁的电动车

 

 

王晓杰从窗户跳下摔在地上的照片

 

 

 

王晓杰在医院抢救

 

我叫王晓杰,我是一名打工仔,今年28岁。2014年3月带着自己的梦想从老家农村来到苏州打工,在苏州维信电子厂一干就是四年,由于工作踏实肯干,多次得到领导和工友的表扬。期间一直租住在苏州市吴中区红庄新村陆水福家经营的群租房内,过着一名贫穷打工仔在苏州的快乐生活,同时也为吴中的繁荣发展做出着默默贡献。

 

2018年4月28日早上,一场电动车大火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慌乱中我从三楼逃到一楼,但是只有一米宽的唯一楼道出口已被电动车燃烧烟火堵塞,试图逃出时身上和面部已被烧伤,强烈的求生欲望迫使我返回二楼,无耐从二楼窗口跳出。虽然保住了生命,但是却造成了脊椎压缩性骨折。目前已花去手术及治疗费近6万元。为了治病我花光了这几年打工所有的积蓄,还借了几万元外债。现在医院因不起钱而不能继续治疗,今后的生活更是无法保障,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个来自农村的贫穷孩子,父母体弱多病,家庭经济困难,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来到苏州。同时也由于自己的无知,和大多数打工仔一样,租住在一片没有基本安全保障的群租房内。我是一个幸运者,幸运的是这场大火没有夺去我的生命!我也是一个无辜者,我遵法守法,按时交纳房费,是房主因电动车停放管理失职导致发生火灾,造成我的伤害,让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人丧失劳动能力。如今,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忍着疼痛掉着眼泪,我没有钱,我交不起手术费,医院又催着出院,我该怎么办?我能依靠政府吗?目前房主不愿承担手术费,更不要说后续的治疗费和二次手术费。二十多天过去了,我的家人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多次通过市长热线反映仍然没有结果。难道这就是我梦想中的苏州吗?我是一名打工仔,我是一名弱者,我们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在苏州这个全国文明城市中怎样保障我的权利?请当地领导关注关注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无助的声音!

 

1、陆水福经营的出租房不符合《消防法》的规定,应当立即停业整改。陆水福经营的这个出租房共三间,上下三层半,共租住15户。每层设有铁栅栏隔离。有两个楼梯,其中一个建房时设计的正常楼梯已封闭,归老板单独使用,另一个楼梯是房屋改建为群租房时临时加装的楼梯,仅有一米宽,通向房屋侧墙上一个一米宽的逃生门,也就是放置两辆电瓶车发生火灾的门。门前消防通道只有2米。该出租房没有经过消防验收,也不可能通过消防验收。且没有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发生事故后,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关停措施,防止再次发生严重事故。截止目前,该出租房隐患没有进行任何整改,一至三楼熏黑的楼道墙壁仅做简单清理,烟熏痕迹清晰可见,仍在经营。

 

2、陆水福经营的出租房安全消防设施缺失,管理不到位,且造成火灾,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出租房应当有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应当配备灭火器和监控设施,应当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一旦出现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实际情况是:该出租房内没有灭火器,门口没有安装监控,没有安装简易喷淋设施,没有专人管理。在出租房内外,没有看到任何消防宣传图片,几年内没有向租住户开展过任何消防知识宣传或发放过消防宣传页。事故发生后,出租房门口二米宽的通道内电瓶自行车乱停乱放,电线私拉乱扯。随处可以充电,一片乱象!经营者只收费、安全设施不投入不管理,消防意识淡薄,安全隐患突出,且造成了一定后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经营业主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达到对其本人和他人的警示教育,须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3、陆水福应当承担王晓杰这次事故的民事责任。王晓杰租住陆水福的出租房,按时交纳房费,陆水福应当对租住人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在租住人没有责任的情况下,由于出租人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没有落实苏州市政府三令五申楼梯间不能放置电动车的规定,因此发生火灾的,依照《民法》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承担承租人的一切民事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陆水福推脱是因外来火源引起火灾而推卸责任,不愿承担王晓杰的手术费治疗费,是违法的。对于这起案件,是不是因外来火源而发生的火灾由公安消防部门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是外来火源的话,由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目前鉴定结论二十多天了仍然没有出来,陆水福提供的放火可疑人员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在这种情况下,陆水福仍然推脱责任。

 

王晓杰与陆水福因租住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陆水福应当承担王晓杰的全部损失,如果经公安消防鉴定是外来火源,并经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抓获放火人员后,陆水福有向放火者追偿的民事权利。在这起案件中,现场勘察是否因充电引发火灾尚不清楚,公安消防部门的鉴定,有时也无法鉴定出是否有外来火源,即使鉴定有外来火源,由于该出租房门口没有安装监控加上辖区派出所警力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公安机关也未必能及时破案。那么对于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我在病床上还要等多久?王晓杰脊椎压缩性骨折,初次手术及治疗费用高(在家属的再三哀求下,陆水福三次共支付医疗费26000元,声称不再支付了),出院后回老家农村还要进行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后续治疗,一年后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几年内不能外出打工,甚至一生中都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因此恳求领导责令陆水福立即支付我手术及治疗费。

 

各位领导:我怕没钱治疗不及时会形成后遗症!我怕因陆水福损害了苏州市民的良好形象!我更怕会因此造成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在苏州一生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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