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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途中意外死亡 家属苦讨赔款至今无果!

时间:2015-01-31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 点击: 1595 次

  事情发生在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中午,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员工冯成(男,1984年12月6日生,)骑车上班行至东海晶都大道盈达空调厂附近身亡,冯成家属于当天下午4点左右接到冯成伤亡消息后,没有去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胡闹。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陡然离世,给这个本来就极度贫困的家庭无疑是带来了灭顶之灾,冯成妻子谭某有轻度智障,还有三个女儿分别是7岁、6岁和4岁。
    位于江苏省东海县东开发区晶都大道上的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 占地 80亩,总投资 9000万元。一期投资5000万元,现有建筑面积20000㎡;三期计划投资4000万元(新建太阳能光伏玻璃生产线二线、三线);公司现有员工100余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配备齐全。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公司与员工基本上都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书面用工合同,更谈不上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江苏省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无视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顾企业职工死活一味的追求公司最大利益化,拒不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企业职工上班途中死亡,死者家属去亚连玻璃有限公司与其领导沟通善后事宜,却被告知他们公司没有半点儿责任,公司没有与职工签订用工合同,不替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行为在全国很普遍,最起码在东海县全县是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企业皆是如此……
  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没有替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对于死者冯成一家来说是把她们赶上了绝路……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投资数千万元在东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红火火的生产运营这么多年,员工100余人,居然是与大多数员不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用工合同,不缴纳五险一金,我们不知道也不清楚东海县县委县政府、东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海县的劳动监察部门是否知道在东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用工合同,不缴纳五险一金,还是真如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天明所说,你们为这些事情可以去找我们的上级东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我们不清楚东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东海县亚连玻璃有限公司的规定或者默许什么?不管怎么说,东海县或者东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都不应该是执行《劳动法》所遗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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