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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6-04-27 | 作者:未知  | 来源:淮北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 点击: 1226 次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淮北市纪委通报了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一、濉溪县百善镇茶安村茶安西组原村民组长谢士亮、原会计谢好明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在负责村民组被征用土地丈量与统计工作中,谢士亮、谢好明通过伪造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的方式,将村集体土地虚列在个人名下,分别骗取征地补偿款20910元、31365元,后主动退回违纪款。谢士亮、谢好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濉溪县刘桥镇孟口村原支部委员、文书张杰骗取青苗补偿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杰利用职务之便,以本人及亲属名义虚报冒领青苗补偿费共计27363.4元。张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相山区渠沟镇城建所所长林长富受贿问题。林长富在渠沟镇城建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收受他人现金共15000元,违规为他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林长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四、杜集区段园镇欧集村村委会原主任欧阳长胜、党总支原副书记兼现金会计杜长举非法占有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因集体土地被征用,欧集村收到补偿款372540元。欧阳长胜将其中的134584元据为己有,杜长举私自挪用87800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欧阳长胜、杜长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烈山区宋疃镇费寨村党总支原书记费家刚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在负责费寨村被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工作中,费家刚安排原村报账员朱某某,以他人名义虚报土地1.61亩套取征地补偿款39606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费家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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