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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时间:2018-08-08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1016 次

    据法制网北京87日讯 记者 周芬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中国银保监会今日发布近期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

 

依据《通知》,此次专项斗争,在银行业,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对于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通知》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相关部门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并按职责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知》所列明的重点打击活动领域行为线索。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市场准入审查,严禁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严禁涉黑涉恶人员担任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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