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乡 > 正文

阿克苏市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检查


时间:2021-06-30 | 作者:未知  | 来源:城乡信息参考 | 点击: 1336 次

     城乡信息参考网新疆讯 (李连峰 622日至23日,阿克苏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包括商品房预售销售行为、延期交房、虚假广告、非法集资、监管资金入账、经纪(销售)机构和人员备案、前期物业确定、“3+1“工作落实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售房部。


 


     本次共检查售房部11个,发现问题26处,下达整改通知单9份。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共性问题为:部分预售监管资金未及时交存到监管账户;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及时备案;经纪(销售)公司未到本地备案或人员证件过期及未及时转注册至新公司;楼盘项目销售前未选聘确定前期物业;现场公示信息不全;售房部“3+1“工作落实情况不到位等,这些行为不仅会侵害购房者利益,也会影响阿克苏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检查组在检查国泰房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国泰·翡翠城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经纪公司未进行备案、上墙公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已过期的问题,已责令国泰房产公司立即整改,将新资质进行公示,同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经纪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去办理备案手续。在检查金中梁房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庭·明德府项目时,发现该项目部分预售监管资金未及时交存到监管账户;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及时备案。违规宣传学区房;销售人员证件过期等问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阿克苏市住建局房产科负责人张颖说:“像违规宣传学区房,这样的承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不仅会造成后期的纠纷,还会扰乱阿克苏市的房地产市场,造成各房产项目跟风夸大宣传。”

 

     张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发现的房地产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责令房产企业限期整改,后期会进行回头看。对严重问题可采取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或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确保阿克苏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供稿单位:阿克苏市住建局 李连峰

 

  责编:林夏      王睿                        

相关资讯

  • 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

    城乡信息参考网:“城乡中国”的到来,并不只是人口流动或城乡形态的变化,更深层地看,是人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的整体重组...[详细]

  • 政企携手,"骑"遇田园

    城乡信息参考网:6月13日,无锡市锡山区 “骑” 遇和美 乡约田园 ——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风景线推介活动在鹅湖玫瑰园圆满举办。本次活动以机车巡游为特色载体,串联鹅湖、厚桥、羊尖、东港等镇街 18 个省......[详细]

  • 乌海市文化馆推动优质文化下基层丰富群众生活

    城乡信息参考网:为深化基层文化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乌海市文化馆积极整合公共文化资源,依托“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下基层文化辅导”,推动优质文化资源持续下沉基层、惠及群众。...[详细]